產品介紹
Product

和平島、潮境公園、十分瀑布 、平溪天燈

一日遊

和平島、潮境公園、十分瀑布 、平溪天燈一日遊

和平島、潮境公園、十分瀑布 、平溪天燈一日遊

和平島、潮境公園、十分瀑布 、平溪天燈

一日遊

和平島、潮境公園、十分瀑布 、平溪天燈一日遊

產品特色
Description

景點連結:

指定接送點>和平島地質公園潮境公園十分老街十分瀑布>平溪天燈>指定接送點

 

▍團費包含

  • 行程車資
  • 旅遊責任保險250萬元+醫療險20萬元

▍團費不含

  • 行程表未提及之各項開支、小費。
  • 個人消費:如飲料、酒類、電話、私人交通等。
  •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                                                                                                                     
  • 午餐、各景點場域門票及DIY手作體驗費用。

▍注意事項

  • 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 最少出團人數 4人(成人或孩童,不包含幼童),當參加人數未達上述規定的最少成團人數時,將取消旅遊行程,於出發日前7天發出取消旅遊的Email通知。
  • 若行程包含住宿,本公司不會幫旅客配房,若您是單人報名,須另補單人房差。
  • 行程表列中門票、體驗活動及餐飲,皆為『附加贈送』,放棄者恕不退費。
  • 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當日行程或停留時間可能依實際狀況或天侯因素進行調整。

▍取消條款

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旅行社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行政規費,並應依下列標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旅行社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各款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